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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来见过我三娘舅(第2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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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的肤色不如陶白器的白嫩,略微黑一点。

说实话谁不喜欢女子白嫩,公孙暴富当然也不例外,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肤浅,爱美之心人皆有之。

心中已经默默给两女打了分。

面对两女饥渴的目光,公孙暴富不再理睬,当着“外甥”的面,长辈的身份不能丢。

不多时,长桌上重新摆满果蔬肉鱼。

看得出来连海上比较珍贵的果实青菜都摆上,足以说明姜不仁的重视。

姜不仁得知南秀曾救了三舅的命,自然十分感激,亲自请来入座。

大荒人重视礼仪,虽然水鬼们名号叫的响亮,真到了这个时候,肯定是公孙暴富当舅舅的坐在上首位置。

然后南秀紧挨着。

此乃姜不仁刻意安排,今儿舅舅来此他甚是高兴。

把母亲的死埋藏心底,他不说,旁人谁也看不出内心的悲伤。

“来,我等举杯敬舅舅一杯。”

六人站起身各举青铜酒杯,共敬。

公孙暴富笑道:“诸位客气客气,我便与尔等饮了此杯。”

说实话这个时期的酒一般用水果之类酿造而成,因为上古时期土地贫瘠很多地方都是未开垦的荒地,加上种植技术的局限,粮食还不足以像后世那样拿来酿酒。

所以度数很低,比喝啤酒还要低。

赵端此前在现代世界酒量不咋滴也就一瓶啤酒就头晕的主,但喝这种果酒,他还是非常有自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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